治疗乐队
這就是沒建設性的意思。
那兩次似乎都挺順利的:一開始語言不通,接著張羅大小事,不知不覺間新生活就在作息間開始了。買了的書很多只看不到幾章,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追蹤新聞時事上,自我觀照極為不足。
我之前一直納悶為什麼照理說已經習以為常的事,會變得這樣困難。特別是像我這種「連根拔起」的植物,更需要自我省察新環境帶來的刺激、與自己的成長方向。你呢?你的新年新計畫是什麼? 祝大家新的一年生活有力、勇往直前。期許自己能每星期寫3篇文章,有時一個月才寫一篇。這回是第三次「連根拔起」,雖說對於跨國搬家的程序已經駕輕就熟,但感覺上這次「翻盆換土」的難度比以前高很多。
就像盆栽「翻盆換土」時必須修剪枝葉和底部根系一樣,這次自己從都市搬到鄉村,必須進行大量的修剪程序,所以挑戰性特別高。該修剪的不僅僅是外在的生活習慣(枝葉),還有許多自已視為理所當然的想法(根系)。安全計畫表建議由「台灣安全聯絡人」保管。
為了讓當事人開口,非嚴重暴力的酷刑是常見的,但中國警方對待台灣人似不傾向使用嚴重暴力,而傾向使用睡眠剝奪、恐嚇等方式。不要註冊和使用中國區Apple ID,註冊語言不要選簡體中文,進入中國前將icloud功能關閉。不過因為中國具有放大的官僚體系,光明正大行事反而容易引起他們的注意,因此在當地有必要謹慎且低調行事,也必須做好事前準備。若須使用微信及其他中國軟體,建議另用一台「不安全手機」安裝:安裝微信請關閉軟體獲取位置與使用麥克風權限,以免遭監控。
不要開啟信箱和社群媒體帳戶的自動登錄功能。工作者失聯(指定時間未報平安)後,台灣安全聯絡人應立刻聯絡指定的中方聯絡人協助尋找,若24小時後(最長48小時後)仍未恢復與在中工作者聯絡,或一經確認其被中國警方帶走,則立刻聯絡台灣官方有關部門(陸委會、海基會,或可信任之人權組織)。
不要使用中國公司的輸入法和瀏覽器。因此審訊者的滿意與否一般不會影響釋放的時間,沒有資訊且有外部壓力更容易使警方放棄案件。4)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。中國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三十三條──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,有權委托辯護人; 在偵查期間,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。
中國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條──對不需要逮捕、拘留的犯罪嫌疑人,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、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,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。且中國飯店已全面實行實名制登記,使用台胞證登記在飯店系統裡十分顯眼,相關資訊也會直接上傳到中國公安機關指定的平台。中方合作對象可能對監控已習以為常,我們還是不能掉以輕心,應時時保持警覺,若發現狀況則及時調整活動內容,確保交流之安全。(詳見下一頁) 帶數個一次性快遞袋和麥克筆:如果有電腦、筆記本等不希望被瀏覽的私人物品須放在住處,可以把它們裝進快遞袋,然後在上面簽名,這樣別人就無法在不被發現的情況下翻看物品。
相關法律條文 中國《警察法》第九條──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,經出示相應證件,可以當場盤問、檢查。(如需購買,可用「破壞袋」或「快遞袋」為關鍵字上網搜尋。
「及時通報」是最重要的。中國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條──傳喚、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; 案情特別重大、覆雜,需要采取拘留、逮捕措施的,傳喚、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。
用隱私模式使用瀏覽器。台灣公民社會工作者較少被關押在中國的正式羈押場所,如拘留所和看守所等,而是會被關押在常用於審訊貪腐官員的「雙規基地」,這種地方同時也是對中國政治犯的實施「指定場所監視居住」的地點。安全手機回到台灣後可繼續在工作中使用,但切勿安裝微信等中國軟體。工作者進入中國後,在沒有特殊說明情況下,應每日在指定時間通過指定安全方式向聯絡人報平安。不要用「不安全手機」對談話進行錄音。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。
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,除無法通知的以外,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,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。這種場所的秘密性使被關押者的處境和安全難以保證。
若需長期在中國工作,建議使用蘋果電腦或Linux系統:使用蘋果電腦請務必開啟硬碟加密功能,該功能可防範他人拆下硬碟安裝在其他電腦上以繞過開機密碼,路徑:系統偏好設定/安全性與隱私權 /FileVault/開啟FlieVault。▎資訊安全意識 做好資訊安全管理。
使用「安全手機」與有安全通訊方式的中方人士聯絡:安全通訊軟體有Signal、Wire、Whatsapp、Telegram。審訊者是受過專業訓練的人,因此他的主要工作就是不相信你的說辭及挖掘更多的細節。
用不透明膠帶蓋起電腦攝像頭。Emergency SOS設定(iPhone):啟動緊急聯絡功能可自動撥打預設的緊急聯絡電話(路徑:Settings/Emergency SOS/Auto Call: on; Countdown Sound: off/Set up Emergency Contact in Health/Create Medical ID/add emergency contact)或參考此說明。第七十七條──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,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。背一個中國維權律師的名字和電話:可在遭遇留置審訊時用於拒絕回答問題和拖延時間。
▎電腦 使用空白廉價電腦或CCleaner格式化後的舊電腦:可至此網頁下載軟體 加密重要文件(訪談錄音、筆記、中方聯絡人資料等):可使用VeraCrypt軟體加密,同樣可於此處下載。2014年三一八運動後,中國政府明顯對兩岸交流表達敵意。
事前準備簡單來說,就是要有「資訊安全意識」跟「遭遇風險備案」。《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》現階段形同虛設,兩岸官方僅能通過非官方管道溝通,增加救援上的困難。
資料提供:台灣民主基金會|製作:台權會 說一個笑話:中國是法治國家。因此即使沒有心臟病,可隨身攜帶一小瓶心臟救急藥物,或許能讓自己在短期羈押中獲得較好的對待。
請在電腦上而非手機上使用郵箱,建議使用的安全信箱包括:gmail、 hushmail、tutanota、protonmail。經盤問、檢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,經該公安機關批準,對其繼續盤問:1)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。」但事實上這些做法就是審訊中常見的,因此在援引法條保護自己的同時,不必為審訊者的發怒、恐嚇、威脅或提出條件等想太多,這些只是對方受訓使用的技巧而已。中國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七十三條──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動犯罪、特別重大賄賂犯罪,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,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準,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。
其他建議:在進入中國前準備好多種翻牆工具。【註】台灣公民社會「工作」相應於《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》的「活動」,此法管理範圍極為廣泛而模糊,一般訪問、學術交流都可能涵納其中。
因此,任何台灣公民社會工作者都應該做好充足的準備,必須要有「資訊安全意識」與「遭遇風險備案」,並以謹慎的態度進入中國工作。簡單來說,要去中國活動的人,最好都先看過這個懶人包。
不安全手機獲取位置的功能建議整體關閉。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,經出示工作證件,可以口頭傳喚,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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